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绥阳至马桥河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TC-217BE313B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绥阳至马桥河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绥阳至马桥河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1】6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绥阳至马桥河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1】8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安排车辆购置税补贴51700万元、东宁市政府配套资金18800万元、穆棱市政府配套资金6400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里程37.465公里,路线起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K1674+364处(绥阳镇西侧),利用现有旧路布线,途径联兴三队、柞木台子村、东胜村、细鳞河村、太岭村、永安村,终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原乡道方珲公路至红房段K8+147处),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0.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土石方数量313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面积76万平方米。大桥1302.9米/5座,中桥237.82米/3座,小桥226.98米/8座,顶推式框架桥1座1-14.5m,分离式立交桥901.02m/3座,涵洞45道,平面交叉44处,养护道班2处,连续式交通量观测站1处。
本项目概算总金额7.69亿元。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东宁市、穆棱市。
2.3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监理等服务、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及路面基层、面层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不含涉铁路部分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序号
| 标段
| 对应施工标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测算金额
(万元)
|
1
| Z1
| A1、A2、A3、B1、C1、F1
| 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环保的监理、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及路面基层、面层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不含涉铁路部分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
| 64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监理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监理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
②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
③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长度在40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不少于40公里);
④至少独立完成1座大桥长度780米以上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
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监理里程为10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监理里程为20公里。
(3)信誉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②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③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2019年度)不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近三年为2018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或公路、材料两项)、桥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3月2日16时00分至2021年3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未按“”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人需招标人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21年3月8日16时00分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提出澄清申请,招标人的澄清、修改于2021年3月8日17时00分前,通过“” 上的“交易平台”发出。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递交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险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险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http://1.58.199.11:8605/)、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http://1.58.199.11:8605/)、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监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监理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82625441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9046590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联 系 人:马宏轩、王淼
电 话:82367132转8302、830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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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监理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监理资质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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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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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
②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
③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长度在40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不少于40公里);
④至少独立完成1座大桥长度780米以上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
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监理里程为10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监理里程为2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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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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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2019年度)不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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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近三年为2018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人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试验室主任
| 1
| 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或公路、材料两项)、桥梁
|
注:1.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专业。
2.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自有人员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总监理工程师须附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网页截图复印件;试验室主任岗位登记证明以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试验检测人员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的彩色扫描件为准)。
3.投标人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证明的日期在2020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
4.如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最近一年(2019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采用电子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满足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9)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0)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6)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外;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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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25分
主要人员:35 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25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0分
|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6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6-8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8-10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8分
|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4.8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4.8-6.4分;
③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6.4-8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7分
|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4.2分。
②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4.2-5.6分;
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5.6-7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2.2.4(2)
| 主要人员
| 35分
| 总监理工程师
| 20分
| 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
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的长度在4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业绩(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的证明材料,每增加1项加2分,最多加8分。
|
试验室主任
| 15分
| 满足招标条件最低要求得9分;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担任试验室主任完成的长度在40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证明材料加2分,最多加6分。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5;E2=1。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2.2.4(4)
| 其
他
因
素
| 业绩
| 25分
| 监理业绩
| 25分
| 近五年(2016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①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②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独立完成过的不少于4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业绩,每增加1个项目,加5分,最多加10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信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
2019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监理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2019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监理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2019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监理企业B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0.5分;
其他等级不加分。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其最新一年交通运输部监理企业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监理企业评价结果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B级对待。
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注:总监理工程师任职业绩、试验室主任任职业绩及监理单位业绩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监理里程为10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监理里程为2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