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拥有的河南双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对外公开竞价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总额为24,414,090.56元,其中剩余本金12,584,995.29元,利息13,776,574.35元,孳生息4,936,994.84元(利息、孳生息暂计算至2021年1月21日)。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
企业概况
主债务人为河南双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位于沁阳市产业集聚区钦南园区(工业路中段),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胜利,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烯烃(PO/C.S)、聚四氟乙烯(F4/C.S),对外施工、安装电解槽、塑料制品、环保设备、防腐设备、防腐工程、压滤机滤板,经营进出口业务(凭备案表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目前债务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
担保情况
河南双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及其名下位于沁阳市工业路中段北侧8374.01平方米厂房及其所占用的11765.8平方米工业土地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抵质押物均已在相关部门办理他项权证;王胜利及其配偶关明霞提供保证担保。经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下达(2015)沁民二金初字第00022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上述贷款及抵押事实清楚,权属明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05)62号】司法解释之规定,我司具有对抵押物在债权范围内的优先受偿权。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经法院判决合法有效,抵押物价值充足,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位于沁阳市规划发展区域,具有一定升值空间。
现拟于2021年3月5日15时,在郑州市红专路82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采取连续竞价方式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有意竞买者,请即日起向我公司咨询详细情况,并于2021年3月4日17时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50万元整的保证金(以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携带有关证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持有工商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公民(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价手续,或查阅相关资料。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 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若竞价成功,应在竞价成功后两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向我公司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可向我公司举报。
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4日。
咨询联系电话:0371-65510257
联系人:刘女士
举报电话: 0371-65729165
监督人:黄先生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