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3,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业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服务第三批采购项目第三次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金牛区,所属行业分类:软件,中标商:四川鼎合思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062021000016,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062021000016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业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服务(第三批)采购项目(第三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鼎合思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3号蓝润置地广场3栋28层16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199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
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业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服务
服务范围:
“系统”应对医院药品类型、药品通用名、是否抗菌药物/基本药物/溶媒、抗菌药物类别/使用级别、麻精标记、社保药品、社保报销比例等基础数据进行自动维护,无需手动处理。
服务要求:
应具备统计分析功能:处方(医嘱)问题保存:审查并警示提醒过医生的潜在用药问题应能及时保存在系统服务器中。问题处方(医嘱)查询:可以查看原始处方(医嘱)、用药理由并能再次进行审查和查看审查结果详细信息。问题处方(医嘱)统计分析:可以按照科室、医生、药品对不同问题严重程度、不同问题类型的问题处方(医嘱)及审查结果进行统计,并能生成统计图,并提供导出为 excel 表,为医院分析总结提供依据。不合理问题评估:系统提供不合理问题评估功能,便于药师在做回顾性分析时对已评估的问题做记录。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服务标准:
系统”应对各项功能设置严格的权限管理,包括处方点评权限、报表的统计权限、/导出权限等。“系统”应提供客户端使用记录、版本更新记录查询功能。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谭钦;成员:苟向松、廖国玉、张会雄、郭晓川(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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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985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JCSJWW2020301。
2、采购品目名称:C020601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二、监督管理办公室:金牛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028-87705415,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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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长月路1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6893800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邓先生 |
电话: | 18502896480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