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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建厂房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013001001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的泗阳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0)6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建厂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泗阳经济开发区267省道西侧、浙江路北侧。
1.2 工程规模:
立项规模:项目新建厂房9栋(包括3#、4#、5#、9#、10#、11#、21#、22#、30#厂房),框架结构现浇屋面三~四层;宿舍楼2栋,餐厅1栋,总建筑面积约22.33万平方米。以及相关的道路、水电管网、绿化、停车位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 42000万元
1.3 工 期:2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所有厂房二层楼面浇筑完毕付合同价的10%,所有厂房主体封顶付至合同价的20%,所有厂房内外墙抹灰门窗安装完成付至合同价的30%,所有厂房安装工程完成达到初验条件付至合同价的4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扣除暂列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结算审核价的80%(若结算审核结果未出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结算审核结束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余款3%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第三年起按每年1%返还)。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泗阳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建厂房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09648㎡,包含3#、4#、5#、9#、10#、11#、21#、22#及30#厂房,其中3#、4#、5#、9#、10#、11#、21#厂房建筑面积均为24400㎡,22#、30#厂房建筑面积均为19424㎡,框架四层。招标范围:桩基、土建及安装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工程预算价:275723789.59元;招标控制价:275723789.59元;招标人期望值:262162600.12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期望值,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格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
4.3 企业类似业绩:2018年1 月1 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 12.0 万平方米的竣工项目,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4.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8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22日 09:00至2021年02月26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7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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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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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本颖
| 联系人:吴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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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800654029
| 电 话:13951393023 0527-8070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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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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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700
| 邮 编: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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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mail:sqzy88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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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