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及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针对每一个标的,报名时必须将意向标的序号填写清楚。如:报名标的1交纳的保证金为10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报名标的1、2的则交纳的保证金为标的1及标的2的保证金之和,即人民币12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2,以此类推。
2.以上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标的9是标的3-8的合并整租,竞租保证金为30000元,报名标的9的具有优先承租资格,若无人报名整租标的则分拆招租;标的12是标的10-11的合并整租,竞租保证金为20000元,报名标的12的具有优先承租资格,若无人报名整租标的则分拆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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