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术川与中川小流域术川片区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海发改发[2021]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估算投资658.19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水利发展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羊乡术川、石塘二个行政村
2.2建设内容: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47平方公里。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达到B级以上(含B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须一级);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期间先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期因后台关闭招标文件无法下载(投标保证金帐号无法获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具体上传时间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栏另行通知,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5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3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采用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递交地址: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收件人:李蓉18195544519;邮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12时00分前,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邮寄递交至规定地点,否则由此导致投标失败自行承担后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现不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各项评审资料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封完好,一旦出现破损自行负责)。
5.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本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海原县海城镇黎明路
邮 编:755200
联系人:杨东升
电 话:17711851593
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邮 编:755000
联系人:李蓉
电 话:18195544519
function ResizeToScreen(id, pX, pY) {
var obj = document.getElementById(id);
obj.style.display = "";
obj.style.pixelLeft = pX;
obj.style.pixelTop = pY;
document.body.scrollTop = pY -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