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小机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0002
一、招标条件(自行招标)
工务机械段现就线路小机具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能够提供所需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是代理商需有生产商授权。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技术(质量)规范: (1)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并对质量负责。 (2)保证产品是全新、未经使用过的。并保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随货附合格证或相关技术资料报告。
4.售后服务要求: (1)能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2)货物按照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供货及时。
(3)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4)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各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投标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乌鲁木齐头屯河区机务段路5号工务机械段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1年2月3日14时38分起至2021年2月10日10时00分止,每日 9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头屯河区机务段路5号工务机械段。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2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乌鲁木齐头屯河区机务段路5号工务机械段。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工务机械段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头屯河区机务段路5号工务机械段
电话:0991-7941323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张莉娟
电话:0991-7941323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工务机械段
日期: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