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寨沟门新村防洪工程招标公告,E1100000190201925001001,
涞源县寨沟门新村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寨沟门新村防洪工程已由涞源县行政审批局以涞源县寨沟门新村防洪工程 涞行审招标核[2020]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涞源县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涞源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瑞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金家井乡寨沟门新村;2) 建设规模:1.主槽整治工程:对新村新建跨河桥上游670m至下游429m段主槽进行规整清理,河道治理总长度为1099m。2.新村防洪工程:在新村西侧、南侧以及东侧修建浆砌石防洪墙416m;东侧与北侧修建浆砌石挡墙377m。3.景观美化工程:对防洪墙内侧进行植草绿化,绿化面积1630㎡;南侧防洪墙外侧栽种垂柳,共栽种100棵;防洪墙内侧修建1.9m宽人行步道383m;防洪墙外侧墙面绘制文明建设宣传画,共604㎡;3)计划工期:2021年5月底之前完工。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须提供 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进冀投标人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2020年度十、十一、十二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02-04 09:00至2021-02-09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同时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24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涞源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海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广昌大街144号 | 地址: | 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大厦A座503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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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徐丽霞
| 联系人: | 郭潇遥 |
电话: |
13803281216
| 电话: | 1593392202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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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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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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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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