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注: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外省投标人按其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3、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原件;或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http://59.52.254.106:8893/loginPage”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网址信息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江西省住建云http://zjy.jxjst.gov.cn/)。 4、拟派人员岗位总监1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6名(其中建筑类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
5、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上岗证, 监理人员专业配套需符合国家标准。 6、本项目不接受在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间内或在不良记录期间内的监理单位的投标申请。 7、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8、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的招投标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资格条件、须提交的证件、证书等资料按网上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赣建办【2020】3号、赣建招【2020】2号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严格执行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1、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均按饶府厅字【2019】10号文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监督机构监督招标人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要求中标单位依法签订履约承诺书,对依法投标、不围标、不串标、不转包、不挂靠以及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等行为作出承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约承诺书为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附件之一,与专用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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