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永城市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永城市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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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数据实体
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0-104;永公采【2020】188号
项目名称: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996000.00元人民币
第一标段:7000000.00元人民币;
第二标段:3000000.00元人民币;
第三标段:6790000.00元人民币;
第四标段:206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6996000.00元人民币
第一标段:7000000.00元人民币;
第二标段:3000000.00元人民币;
第三标段:6790000.00元人民币;
第四标段:206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医用外科口罩1400万只;
第二标段:一次性医用口罩750万只;
第三标段:救护车15台、流行病调查车1台、采样车1台;
第四标段:新冠扩增试剂5000盒、核酸提取试剂5000盒。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7个工作日之内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
(2)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本项目招标物资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及本项承诺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是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或经《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公示有非正常信息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第二标段:
(1)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本项目招标物资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及本项承诺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是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或经《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公示有非正常信息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第三标段: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财务状况报告;(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6)投标人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第四标段:
(1)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本项目相对应的“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分类;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财务状况报告;(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01月06日17:30(北京时间);
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0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招标文件获取免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投标人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根据《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注意事项及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人不得现场参与开标,且各投标人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代理机构人员1名。须全程佩戴口罩。
评标时,所有评审事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不再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
为严格保障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标准和要求及便于样品评分。现要求各投标人于2021年01月20日9时30分之前将本次采购内容样品可通过邮寄等多种方式送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超时不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永城市东城区文化路491号
联系方式:0370-2712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地 址:永城市浍河路
联系方式:0370-5019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0370-27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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