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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NC-SJ、NC-ZX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起于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与宁连高速公路交叉处,向西与235国道、古金线交叉,止于苏皖省界,顺接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路线全长约7.5公里,拟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两个标,即NC-SJ标段、NC-ZX标段。
NC-SJ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包含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梁、市政综合管网、交通安全设施(含智能交通)、照明、环保措施、景观绿化以及其他沿线设施工程的工程勘察(含物探)、安全评价、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同时开展项目交通组织设计、市域公路差异化收费体系等各类专题研究;概预算文件的编制、招标配合、协助发包人履行完善项目报批、后续服务及有关专题研究等相关服务工作。
NC-ZX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NC-SJ标段范围内的咨询工作,包含勘察(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所有内容的设计咨询及本项目的安全评估咨询服务。
2.3勘察设计周期安排:
NC-SJ标段:初步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自初步勘察设计通过审查之日起 45天;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营期;
NC-ZX标段:在收到相应勘察设计等成果后10 天内完成相关咨询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3.1 NC-SJ标段:
3.1.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如果投标人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可以将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单位实施,也可以采用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3.1.2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另一方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1.3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资质为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系统报表3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且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
3.1.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经验;
3.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含联合体双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等级评价为A级(含暂定A)及以上。
3.1.7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2 NC-ZX标段:
3.2.1 投标人应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系统报表3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且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的项目负责人;
3.2.6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经验;
3.2.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等级评价为A级(含暂定A)及以上。
3.2.8 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xyfw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 个标段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预约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进行申请预约,并于2021年2月2日9:00至2021年2月7日17:30前(北京时间,下同)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都需要进行网上预约。
5.2申请预约的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5.3未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52853032)。
5.4如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时遇到任何技术问题,请直接致电:025-69012863。
5.5根据省厅苏交建(2015)25号文件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6预约结果以网上为准,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查询确认。
5.7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如因无联系方式或通信不畅通,造成招、投标信息无法传递,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8按上述预约程序预约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7日到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南京汽车客运站司乘大楼9楼922室购买招标文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购买之前请电话联系025-58581755),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预约成功且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5.9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 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 (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 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67。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理。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12月25日下午14: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为了疫情防控需要,防止人员交叉感染,现决定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指定区域。本项目定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京智能开标大厅 (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进行公开开标。
各投标单位所派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个人健康码,每单位仅限1人,且所派人员符合疫情防控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尤工
邮编:210019
电话:025-83194171
招标代理:南京捷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南京汽车客运站司乘大9楼922室
联系人:刘工
邮编:210000
电话:025-5858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