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汽车产业发展基地配套项目—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二期通用厂房桩基础检测采购A项目质疑答复
DZC20201415项目供应商:
应采购单位要求,采购单位现对参与DZC20201415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区汽车产业发展基地配套项目—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二期通用厂房桩基础检测采购A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现答复如下:
问题一(质疑时间:2020-12-4 15:58:50):1.招标文件中未明确静载试验是否提供静压机作为反力,如不提供静压机作为反力时只有两种检测方式:①.堆载法;②.灌芯法(因冬季施工灌芯法混凝土强度上升非常缓慢达不到锚桩抗拔力要求),如采购方不提供任何反力装置,我方按检测规范其中一种方式编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时执行此方案)。
2.静荷载试验检测时桩顶标高应打至原地面,以方便现场检测。
答复一:1、可以采用规范允许的适用方法,但必须在现场实际要求时限内提供准确真实的检测报告。采购人不提供静压机等任何反力设备,相关费用请供应商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2、已经与现场桩基础施工单位沟通好,方便检测。
问题二(质疑时间:2020-12-4 16:10:17):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桩基检测,我单位资质证书检测范围为地基基础检测,检测范围中检测参数以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为准。我单位需要确认一下满足此次招标要求。
答复二: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检测范围包含桩基。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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