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div,td{ .h1 { padding-top:10px;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26px; COLOR: #003cc8; LINE-HEIGHT: 40px; .h2{ margin-top: 10px; 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bold;.info{ margin-top: 15px; height: 2; text-indent: 2em;.text-area{ text-indent: 2em; margin: 0 auto; padding-top:5px; padding-bottom:5px; text-align: left;.sinfo , .text-area { text-decoration:underline.txt18 { padding-top: 10px;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26px; COLOR: #003cc8; LINE-HEIGHT: 40px;/* FONT-FAMILY: "宋体"; */ TEXT-DECORATION: none;.btn { padding: 6px 12px; margin-bottom: 0; height: 1.42857143; white-space: nowrap; vertical-align: middle; -ms-touch-action: manipulation; touch-action: manipulation; -webkit-user-select: none; -moz-user-select: none; -ms-user-select: none; user-select: none; background-image: none; border: 1px solid transparent; border-radius: 4px;.btn { padding: 6px 20px;.btn-default { background-color: #fff; border-color: #cc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河道综合工程)监理 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连发改基建[2019]1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其它, 招标人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凤城镇、敖江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对连江县城区上山河、上山支河、下山河、鲤鱼河、蛇塘河、乌石浦河、浦乌河、杭下河、浦下河、青塘亭河10条内河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河道截污、河道配水、河道景观及智慧水利。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截污(含村庄截污)工程、河道景观工程、智慧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监理工作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448345200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45%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429500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45%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及不低于水利部颁发有效的丙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具有市政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监理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已入闽登记的人员。提供【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入闽机构注册监理工程师” →“入闽机构注册监理工程师情况”中公示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规定办理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07 09:00:00 至 2020-12-11 18:00:00 通过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lj.fuebid.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12-29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5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文笔东路8层, 邮编:350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6239611, 传 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四楼, 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770133981@qq.com 电话:13950973516, 传 真:0598-8257660 联系人:金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lj.fuebid.com/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