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div,td{ .h1 { padding-top:10px;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26px; COLOR: #003cc8; LINE-HEIGHT: 40px; .h2{ margin-top: 10px; 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bold;.info{ margin-top: 15px; height: 2; text-indent: 2em;.text-area{ text-indent: 2em; margin: 0 auto; padding-top:5px; padding-bottom:5px; text-align: left;.sinfo , .text-area { text-decoration:underline.txt18 { padding-top: 10px;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26px; COLOR: #003cc8; LINE-HEIGHT: 40px;/* FONT-FAMILY: "宋体"; */ TEXT-DECORATION: none;.btn { padding: 6px 12px; margin-bottom: 0; height: 1.42857143; white-space: nowrap; vertical-align: middle; -ms-touch-action: manipulation; touch-action: manipulation; -webkit-user-select: none; -moz-user-select: none; -ms-user-select: none; user-select: none; background-image: none; border: 1px solid transparent; border-radius: 4px;.btn { padding: 6px 20px;.btn-default { background-color: #fff; border-color: #cc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德路(学府南路-广兴路段)改造工程(施工) 已由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侯政办项[2020]15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长约680米,红线宽度33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明德路(学府南路-广兴路)改造工程,招标内容: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及建平路(福州西出口)交通信号灯安装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时暂无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工程费用经财政审核后按实结算。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侯政办项[2020]156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侯政办项[2020]156号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0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5,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需于2021年2月11日前竣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07 09:00:00 至 2020-12-11 17:00:00 通过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12-23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5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含电子保函)。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12-2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金融中心19层, 邮编:350108 电子邮件:/ 电话:0591-22189320, 传 真:/ 联系人: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 邮编:350003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7819706, 传 真:0591-83577680 联系人:林工、小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