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p.X4{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4{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5{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5{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2{text-indent:21.0pt;p.X3{text-indent:28.35pt;span.X3{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p.X6{text-indent:21.0pt;span.X6{font-size:10.0pt;p.X7{margin-top:5.0pt;margin-bottom:5.0pt;span.X7{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pt;p.X8{margin-top:0.0pt;margin-bottom:0.0pt;span.X8{font-size:12.0pt;span.X11{color:#0000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店变电站110kVⅠ、Ⅱ回外线工程(施工)(重新公告) 已由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批准宁店变电站110kV I、II回外线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的复函(厦海发投审函【2020】3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 ,招标人为 厦门海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海沧信息产业园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电力通道起自宁店变,经南海三路绿化带,止于士兰变,电力通道长约1320米,主要建设内容:敷设ZC-YJLW02-64 /110,1*630电缆约8256米及配套电缆附件、新建双回电缆沟405米等,工程拟建输送变电110kV,建安工程费约1433.3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输变电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敷设ZC-YJLW02-64 /110,1*630电缆约8256米及配套电缆附件、新建双回电缆沟405米等,具体详见工程清单和施工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电压等级为 110kV的送电线路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约1433.32万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日后起算工期,其中新建双回路电缆沟土建工期30个日历天,电缆敷设完成及送电验收工期35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不低于叁级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 月14 日9时00分00秒至2020年12月11日13时30分00秒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拾万元人民币(¥200000元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11日13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 、http://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xmzyjy.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海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钟林路 12 号海投商务大厦 28 楼, 邮编: 361026
电子邮箱: finance@xmhaihua.cn
电话: 0592-5621803 ,传真: /
联系人: 阮文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8号金海湾财富中心3号楼A栋205室,邮编:361015
电子邮箱:minjianzhaobiao@126.com
电话:0592-2100106,传真:0592-2200750
联系人: 林凌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 1 号滨湖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92-689213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 楼C区
联系电话:0592-2677186、0592-26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