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0-5876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石w头、灰荣、桂林村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0-5876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石w头、灰荣、桂林村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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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石坵头、灰荣、桂林村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石坵头、灰荣、桂林村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已由潮州市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湘发改投审【2020】45号)批准建设,资金为2020年农村污水处理建设资金及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人民政府。现对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石坵头村、灰荣村、桂林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547.549063万元。其中包括设计费10.66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536.881063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个村纳污面积共约0.46km2,主要根据纳污范围内居民生活污水排放现状及地形地势等,沿村内道路新建污水管道,并在主要巷道及路口设置污水检查井,接入通过次干管和接户管收集到的生活污水以得到集中处理并达标排放至自然水体。共敷设DN300mm管道约2867米,DN200mm管道约4918米,DN100~DN150mm管道约3000米,新建污水检查井529座。
2.3招标范围
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石坵头、灰荣、桂林村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①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完成审图工作、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等)②工程施工项目(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缺陷责任期保修);本项目详细内容参照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具体以工程实际发生并经湘桥区财政审核定案结果为准。
设计施工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之日止为20个日历天(不包括正常报建审批时间);施工工期为130个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设计、施工等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②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对应专业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更换。
3.4自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5已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17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必须一家为设计方,另一家为施工方,且由施工方担任项目牵头人。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牵头单位)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牵头人提供);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设计负责人资格证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由组成方提供)。
(4)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格式详见附件1);
(5)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企业信息并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一栏的网页截图(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
(6)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广东省外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页中投标人“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及“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中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料;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广东省内投标人的,本项不须提供);
(7)《投标登记申请表》。
注:1、社保证明材料为近12个月(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供核查)。2、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二份详见《附件二》,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资质证书除外);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资质证书除外)在投标登记时现场核查。(7)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以联合体形式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表》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并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盖章。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登记。
4.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4.4投标申请人在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8-6732318
招标代理: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18925092463
附件1: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我司资信良好,自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自2017年以来没有因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被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通报或处理过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不配合、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的情况。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牵头人提供)
原件核查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原件核查
4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设计负责人资格证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由组成方提供)
原件核查
5
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格式详见附件1)
原件
6
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企业信息并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一栏的网页截图(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
原件
7
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广东省外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页中投标人“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及“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中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料;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广东省内投标人的,本项不须提供)
原件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人代表。两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投标投标登记时需提供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拟投入人员的职称证书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原件。
5、社保证明材料为近12个月(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供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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