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专业教学设施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专业教学设施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350300]GDHLJS[GK]2020004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4-2 | A021099-其他仪器仪表 | 消防工程技术实训设备 | 1(批) | 否 | 详见附件二。 | 859000 |
三、公示时间
2021-02-10至2021-03-10
四、投标条件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 描述: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莆财购〔2020〕13号)”等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属于上述情况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并同时承诺该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部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签字并盖私章,内容须明确,原件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联系方式
名 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莆田市仙游县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
联系方式:1589209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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