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姑苏区新城道路、街巷新村保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6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0-GS-G-015
项目名称:姑苏区新城道路、街巷新村保洁项目
预算金额:
标段 |
街道 |
道路保洁 (万元) |
机械化作业 (万元) |
街巷保洁 (万元) |
无主垃圾清运 (万元) |
年招标额 (万元/年) |
新城1标 |
吴门桥 |
1047.88
|
688.76
|
1278.34
|
41.37
|
3056.35
|
新城2标 |
白洋湾+苏锦 |
1185.31
|
958.91
|
618.15
|
46.80
|
2809.16
|
小 计 |
2233.19
|
1647.67
|
1896.49
|
88.17
|
5865.51
|
注:1、报价时每个标段的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街巷保洁,每一部分报价明细均不得超过上述预算表中其相应的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投标。
2、无主垃圾清运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报价时须按上述预算表内的预算金额统一填写,否则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一)作业管理内容
主要为姑苏区新城范围内主次干道、公共广场、步行街、桥梁、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区域的清扫保洁,沿线交通隔离栏和绿化带保洁;街巷、小区、新村、行政村道路的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及乱涂乱贴清理;果壳箱、垃圾房(桶)、垃圾收集亭保洁维护管理、消杀;环卫作业车辆保洁维护管理;沿街商铺其他垃圾上门分类收运;无主建筑垃圾、杂物垃圾清运等内容。
(二)作业方式要求
1、主次干道保洁采取人机结合作业模式,7:00前完成普扫作业,7:00后实行综合保洁1+N作业,包括:巡回清捡、路面清洗、环卫设施保洁和消杀、果壳箱垃圾分类收运、沿街商铺垃圾分类收运、无主垃圾(大件垃圾、杂物垃圾、装修建筑垃圾)清运等作业。
2、街巷新村(行政村)保洁主要采取人工保洁作业模式,7:00前完成普扫作业,7:00后实行综合保洁1+N作业,包括:巡回清捡、公共建筑(设施)外立面涂贴清理、环卫设施保洁和消杀等作业。
3、对果壳箱垃圾和沿街商铺垃圾分类开展分类收集,经规整驳接后由专用车辆(3吨或5吨后压车)运送至指定中转站。
4、标段内4立方米以下无主垃圾(大件垃圾、杂物垃圾、装修建筑垃圾)由中标企业负责清运,按要求运送至指定场所。
5、分类督导:根据采购方要求设置专人负责,主要从事分类垃圾收集点位分类督导、分类收集点位设施清(擦)洗、分类收集点位周边地面保洁、巡回清捡工作。
6、完成规定的作业任务(详见附件七),并配置足额保洁人员(详见附件一),保证当班人数。无主垃圾清运须组建专门清运班组。
7、配备高效能小型机械化清扫设备(车辆)、冲道作业车、高温高压清洗设备、压缩式垃圾清运车、四轮后翻式垃圾清运车、三轮电瓶巡回收集车等车辆设备(详见附件一)。每辆高效能小型机械化清扫设备(车辆)须配备除雪加装件(滚雪筒);提交机械化作业方案,每天完成规定的定量任务,其中:(1)机械清扫里程40公里/天,所有道路达到每天全覆盖清扫。(2)冲道作业里程30公里/天,所有道路达到每天全覆盖冲洗。(3)所有道路达到每3天全覆盖高温高压清洗。
8、在标段区域内设置项目管理(应急管理)部,并配备办公家具及设备,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干净整洁,严禁烧饭做菜。
9、设置停车场站(含洗车场所),并按用电规范设置带充电安全防护装置插座及消防设施,设专人管理,场站内不得堆放杂物,车辆须每日清洗干净,规范停放,车内不得有积存垃圾。
10、设置倒班房,并配备员工更衣储物柜及办公家具,除设置空调、冰箱、微波炉、电扇、饮水器外不得设置其他电器,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干净整洁,严禁烧饭做菜。
11、配发工作服,式样、颜色、标识等按照采购方制定的标准执行,在中标后一个月内采购并发放到位。
12、按照《姑苏区环卫作业标准体系》开展保洁质量管理,全域达到“六净九无一亮一现”作业标准,即:“六净”路面净、墙根净、侧石净、腰眼净、树圈净、绿带净;“九无”无果皮纸屑、无痰迹烟头、无动物粪便、无乱涂乱贴、无积水积泥、无土石杂草、无杂物堆积、无明显污渍、无明显落叶;“一亮”交通标线清亮;“一现”路面现本色。
13、“网格化作业、信息化管理”要求:企业内部分级建立现场作业网格、内控管理网格,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实施内部管理、形成环卫类问题工单快速处置机制,并提供甲方随时调取相关数据。
14、数据上报要求:每月向采购方上报信息化系统导出的巡查问题数据报表、人员考勤数据报表、车辆作业数据报表,作业量数据报表,及社保缴纳、公积金缴纳、人员薪资福利发放等数据报表。(不仅限于上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5、配合一月一次“大扫除”工作要求:安排人员及车辆设备,参加属地街道制定的大扫除作业计划,并做好相应台账资料。
16、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护措施,做好环卫工人个人防护,根据指令对公共区域及环卫设施开展消毒作业。
(三)标段划分及中标原则
1、姑苏区2020年环卫招标共分16个标段(新城管理区域2个,古城管理区域8个,公共卫生间6个),其中道路街巷新村标段10个,公共卫生间标段6个。各投标人累计中标标段不得超过1个。本次姑苏区新城道路、街巷新村保洁项目共分2个标段。
2、本项目报名时,投标人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部分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所投标段于报名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3、本次姑苏区新城道路、街巷新村保洁项目的开标顺序由公证处在开标现场进行抽签确定。投标时,投标人仅可在其报名时选择确定的标段范围内进行投标(标段在报名确认后不得变更),若投标人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中标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在本次姑苏区新城道路、街巷新村保洁项目中已中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姑苏区古城道路、街巷新村保洁项目及姑苏区公共卫生间保洁项目的投标。
4、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5、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四)姑苏区新城道路、街巷新村保洁项目要求:
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1、详见附件一《2020年新城作业标段车辆设备及驾驶员、作业人员配备一览表》
拟投入人员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标。
本项目项目组人员含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小组主管、信息化管理人员、车辆专职管理人员。项目组人员均不统计在作业人员数量内。
项目经理:1名,要求:男在60周岁(不含)以下,女在55周岁(不含)以下;
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要求:男在60周岁(不含)以下,女在55周岁(不含)以下;
项目小组主管:8名,要求:男在60周岁(不含)以下,女在55周岁(不含)以下;
信息化管理人员:2名,要求:男在60周岁(不含)以下,女在55周岁(不含)以下;
车辆专职管理人员:1名,要求:男在60周岁(不含)以下,女在55周岁(不含)以下;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组人员连续缴纳的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有社保局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标。
2、投入保洁人员要求:
(1)保洁员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责任心强,有良好的信誉,配合接受市、区环卫管理部门的考核。
(3)男、女保洁员年龄要求:男保洁员年龄65周岁以下,女保洁员年龄55周岁以下(其中:男>60周岁、女>50周岁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
(4)保洁员签订合同后,参加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
(5)机械化作业驾驶员、综合保洁人员、垃圾收集作业人员均按照招标文件及附件要求配备。
(6)中标单位须为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3、高效能小型机械化清扫设备(车辆)、冲道作业车、高温高压清洗设备及四轮后翻式垃圾清运车所配备的驾驶员需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驾驶员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驾驶员需与车型匹配,不匹配的驾驶员不计入总人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车辆(设备)所配备驾驶员的有效驾驶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驾驶员连续缴纳的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有社保局盖章),上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标。
4、环卫从业人员管理:
(1)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小组主管、信息化管理人员、车辆专职管理人员,组建固定的项目管理组;配备驾驶员、保洁人员等,组建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在中标后一周内将投标文件承诺配备的人员详细情况(含每班次保洁人员名单)向区环卫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再由区环卫管理部门统一向市级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备案。
(2)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新公布的最低标准;高温慰问、13个月工资、春节慰问金及环卫工人免费早餐等按规定发放到位。
(3)按规定为作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险。
(4)参加市、区环卫管理部门组织培训。
(5)配合市、区环卫管理部门组织的环卫从业人员检查。
5、中标单位在履行作业项目一周内,必须将中标标段内所有班次保洁人员名单,如实上报采购方;今后如有变更,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变更申报。如有虚假申报将根据《苏州市环卫作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纳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且采购方可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直至中止履行中的保洁合同。
(五)设备(车辆)配置基本要求
(1)设备(车辆)配置的要求、数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一《2020年新城作业标段车辆设备及驾驶员、作业人员配备一览表》
(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现自有或已租赁”附表中的“高效能小型机械化清扫设备(车辆)、冲道作业车、高温高压清洗设备、三轮电瓶巡回收集车、压缩式垃圾清运车、四轮后翻式垃圾清运车”六类车辆;
高效能小型机械化清扫设备如为现自有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设备正面照片、购买发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据、合格证复印件;如为已租赁的,须在表后附上投标单位的租赁协议、设备正面照片、购买发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据、合格证复印件。
高效能小型机械化清扫车及冲道作业车、压缩式垃圾清运车三类车辆:如车辆为现自有的,须在表后附上附设备正面照片、购买发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据、合格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为已租赁的须在表后附上投标单位的租赁协议、设备正面照片、购买发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据、合格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高温高压清洗设备、三轮电瓶巡回收集车、四轮后翻式垃圾清运车三类车辆:如车辆为现自有的,须在表后附上附设备正面照片、购买发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据、合格证复印件;车辆为已租赁的须在表后附上投标单位的租赁协议、设备正面照片、购买发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据、合格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则该设备视为无效,不计入有效数量;若不同投标单位提供同一设备的或租赁设备的期限无法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则该设备视为无效,不计入有效数量。
投入本项目的高效能小型机械化清扫设备(车辆)(含除雪加装件滚雪筒)、冲道作业车、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购买发票上的日期必须在2016年1月1日(含)以后;
投入本项目的高温高压清洗设备购买发票上的日期必须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
投入本项目的四轮后翻式垃圾清运车购买发票上的日期必须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
投入本项目的三轮电瓶巡回收集车购买发票上的日期必须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
车辆要求:
① 高效能小型机械化清扫设备(车辆)(含除雪加装件滚雪筒):最小清扫宽度≤1.5米,带喷水降尘装置,车载垃圾箱≧500L。小型机械化燃油清扫设备(车辆)需为燃油车或锂电池纯电动车。
② 冲道作业车:车辆宽度≤1600mm,水箱容积≥800L,冲洗水压≥1.4MP。
③ 高温高压清洗设备(车辆):冲洗水压≥18MPA,清洗温度≥90℃。
④ 三轮电瓶巡回收集车:尺寸:≤2900*100*1650(mm)、垃圾箱容量(其他垃圾):≥240*2(L)、清水箱容量:≥70L、额定载核:≥260KG。
⑤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额定载质量(kg)≥2200,厢体容积(m3)≥6.2,装填口离地高度(mm)≤1100,液压系统最高工作压力(MPa)= 20,垃圾压缩密度(T/m3)≥0.8。
(六)人工作业时间要求
新城管理区(街道):吴门桥、白洋湾、苏锦
序号 |
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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