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至长春国家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0]72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0]49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车购税、社会资本出资、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磐石市、桦甸市、敦化市、抚松县。
2.2项目规模:全长191.113公里,项目起自大蒲柴河镇金沙河屯,接在建的延长高速公路龙井至大蒲柴河段,止于烟筒山镇,接拟建的延长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同步实施国道恢复工程23.083公里。全线设置四湖(枢纽、二期)、夹皮沟、老金厂、红石、桦甸东、桦甸西、呼兰、驿马、烟筒山南(枢纽)、烟筒山10处互通式立交和1处U型转弯。同步建设老金厂、莲花山连接线4.781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国道恢复工程和互通式立交连接线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主线工程全线共设特大桥1163米/1座,大桥15653米/50座,中桥1216米/19座,小桥336米/14座,涵洞322道。隧道17615米/14座,互通立交10处,U型转弯1处,分离立交16处,天桥14处,通道89处。设运营管理分公司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监控通信站3处、养护工区4处、隧道变电所16处、收费站8处、服务区4处、停车区3处。
2.3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72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中心试验室),即PYZJB01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机电、房建等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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