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电缆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云南省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大板桥车辆段出入段线单导装置改造元器件采购项目-网上比价(二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云南省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大板桥车辆段出入段线单导装置改造元器件采购项目-网上比价(二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2-07
详细内容:
比价公告

采购类别:

货物类

采购方式:

网上比价

比价类型:

打包采购

比价模式:

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

报名开始时间:

2020-12-07

报名截止时间

2020-12-1410:00

接受澄清开始时间:

2020-12-07

接受澄清截止时间

2020-12-0918:00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电子附件

报名状态:

网上报名

{本项目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大板桥车辆段出入段线单导装置改造元器件采购项目

网上比价(二次)公告

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大板桥车辆段出入段线单导装置改造元器件采购项目于2020年11月5日发布第一次网上比价公告,经在线资审后仅有1家合格供应商通过,不满足开标条件。故进行废标处理,发布第二次网上比价公告进行网上邀请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报价超过20.00万元,质保期低于1年,报价视为无效。

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价。

1.比价内容: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大板桥车辆段出入段线单导装置改造元器件采购项目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及产品要求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询价文件及采购清单。

2.参与报名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名供应商须为城轨采购网会员;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2)参与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项目物资的制造或销售(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证明)。

(3)近期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记录)。

(4)联合体报价:不予许。

3.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公告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4日止;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4日1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报名文件资料中如果出现价格等敏感信息,则废除报名人报名资格,报名人本次报名无效,价格信息请按城轨采购网报价模板填写并加密后上传。报名人须到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上传以下资料: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户银行账户信息(加盖公章);

(5)提交满足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各供应商如有澄清,请于报名结束前3个工作日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如我方采纳供应商所提出澄清,将调整项目后另行公告。

5.交货地点: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放马桥停车场。

6.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若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发布二次比价公告重新挂网比价。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所报产品满足使用部门的使用要求,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

7.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合格的报价人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

报价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报价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

8.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1)本项目采取以下第①的比价方法: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2)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合同签订时以最低报价作为合同价签订。

9.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按照我司《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如报价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的,报价人应当给予赔偿;

(1)解密报价后报价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要求降低标的物的品牌、质量、技术参数或要求提高中标价格等实质性修改;

(2)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3)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4)经查实报名人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

(5)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不实的证据进行恶意质疑、投诉的;

(6)串通参与网上比价相关行为的;

(7)向采购人员、使用部门人员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0.报名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中价资格。

11.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12.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3.中价供应商供货时须按照合同清单在交付货物上粘贴或箱内放相应的装箱清单。

14.本公告同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发布;

15.有关此次比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料格式见下文附件。

16.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17.潜在报名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

(1)异议受理部门: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供电部;

异议受理电话:0871-68077111-235454;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地铁放马桥停车场综合楼5楼。

(2)投诉受理部门: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投诉受理电话:0871-63644999-1-627053;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地铁线网控制中心。

业主联系方式

业主: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地铁放马桥停车场综合楼5楼

电话:0871-68077111-235410;

联系人:刘春华

采购清单:采购清单

相关附件:大板桥车辆段出入段线单导装置改造元器件采购项目询价文件XJ-GD-2020-012大板桥车辆段出入段线单导装置改造元器件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模板XJ-GD-2020-012

相关信息:{本项目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大板桥车辆段出入段线单导装置改造元器件采购项目网上比价公告

文件下载:
请登录,下载附件!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信息机房升级二期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省北郊镇班里村#住宅楼工程监理二次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滦县水务局年国有公益性水利特殊维修养护项目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常州市德安医院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云南镇雄供电营业厅及穿墙式自助服务终端改造项目三次招标通知废标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省莱芜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污染遥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终止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天河街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采购智慧党建系统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贵州省清镇市诚信建设管理平台设备变更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南省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会议室及多功能教室建设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上架管家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电缆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