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2021南-027号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浙江省2021南-027号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
详细内容:
|
1. 招标条件
2021南-027号地块项目已经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402-89-01-6642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交控安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嘉兴市交控安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1南-027号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城北路和三元路交叉口。
2.2工程规模:2021南-027号地块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0.9亿元。建设地点位于城北路和三元路交叉口,用地面积约53555.01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约17908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15752平方米,地下约61309平方米),建筑功能包括高层住宅、物业管理、社区用房、文化体育设施、变电站、开闭所、消控室、公厕、垃圾房、门卫、人防、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2021南-027号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前期(设计)阶段、项目招标阶段、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等各个阶段的所有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方案测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与评标的辅助工作、清单核对、预算核对、进度款核算、审核变更(联系单)、现场签证及索赔、竣工结算审核及指标分析、所有资料整理归档等;其涉及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户内精装修)、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庭院工程、大小市政(包含但不限于管道、电力、道路、燃气等所有工程)、前期临时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包括红线外售楼处及样板房等所有工程)等。
2.4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暂定44个月,具体服务期按自项目服务开始至项目集中交付后+6个月(提供6个月后续结算期,结算期超过六个月的部分,不作为项目结算日期)和自项目服务开始至项目全部工程结算完成并通过复审日+另加3个月的免费服务期止两者中的较大值计算。驻场服务期暂定34个月,按自项目服务开始至项目竣工备案。实际服务期从具体通知日起算。驻场周期为项目开工至工程实施完毕,常驻人员与项目成本或工程人员作息时间一致。
如工程全面停工计算方式:3个月以内,不另行计费;超过3个月且没有近期开工的迹象,委托人要求咨询人继续驻场的,按10000元/月.人计算驻场费用,不足月部分,按300元/天.人计取。
2.5 质量目标:
在咨询业务持续期间,委托人就咨询人工作成果由委托人成本部对咨询人进行考核,对于咨询人所提交的任一预结算造价书及工程量清单等成果文件,委托人将随机抽查,抽查采用委托人自行复核或委托第三方复核,咨询人的业务成果符合审计部门的审计要求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方案估算咨询成果偏差值在±10%以内;
2)施工图预算咨询成果偏差值在±2%以内;
3)变更签证的编制、审核工作咨询成果偏差值在±2%以内;
4)竣工结算咨询成果偏差值在±1%以内;
5)工程进度款支付符合合同要求且无超付(超合同总额或超合同约定支付比例)现象。
说明:正误差表示咨询人提交的成果文件数量(价格)大于最终复核(或复审)确认的数量(价格);负误差表示咨询人提交的成果文件数量(价格)小于最终复核(或复审)确认的结算数量(价格)。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1.3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同时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未换证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资格;
②(职/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资格条件:
3.3.1拟派项目组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成员不少于6人(建筑3人,安装2人,市政、园林1人,上述人员中含驻现场代表2人)。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未换证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4人(相对应的土木建筑专业或土建专业3人,安装专业1人)。须提供项目组所有成员2020年12月至今在投标单位的参保证明材料。
3.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
现金或银行保函。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银。
开户银行:工行嘉兴分行中山支行
开户帐号:1204068109200005047
开户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5.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11月 11 日至 11月 1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双休日及节假日)
6.2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3楼317室)。
6.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6.4报名时应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证书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件,并加盖公章);
(4)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30日09时30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投标文件可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两种方式,投标人不必参加开标会议。
(1)采取邮寄方式的: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包封要求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3楼317室),联系人:朱利敏,联系电话:0573-82031393或15957399383。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时间因素,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寄件前务必提前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以保证投标文件交接签收的及时性,否则后果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做好交接签收手续的记录,并将接收信息及时反馈投标人。
(2)采取直接送达方式的: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包封要求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至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3楼317室)。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标人代表的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便于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QQ等形式作出回复。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市交控安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
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西路1519号盛世豪庭办公写字楼7楼 地 址: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3楼317室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 系 人:朱利敏
电 话:0573-82221702 电 话: 0573-82031393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