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白云机场T3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预留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白云机场T3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预留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1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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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机场T3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预留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白云机场T3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预留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批〔2020〕3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和其他,其中市财政资金占40%。招标人为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白云机场T3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预留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
白云机场T3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红线内,建设内容包括T3综合交通枢纽轨道交通站房土建预留工程、机场红线内地铁22号地铁区间土建预留工程、机场红线内广河高铁区间土建预留工程、机场红线内广中珠澳高铁区间土建预留工程。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白云机场T3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预留工程全部施工图审核,包括现场核对、审核施工图设计原则、审核施工图图纸(含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施工图强制性审查、消防、人防等施工图专项审查)、审核变更设计施工图文件和相关文件的审查、审核,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其他配合工作。须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21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项目相关设计要求和需求、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意见及各专项报建批文和批复意见等其它依据对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对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出书面报告,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要求;是否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勘察设计合同规定的深度要求;审查结构体系和结构方案是否正确,结构计算内容是否齐全,计算方法、计算程序、设计参数的选用是否恰当,计算结果是否准确可信,构造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提供可行的结构体系意见及建议,为建筑设计的合理化提供有效的支持;
(2)审查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及消防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损害公众利益;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结合地质资料及当地实际情况,选择了合理的基础形式及持力层,将基础费用尽量合理降低;
(3)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人防、防雷电、无障碍设计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损害公众利益;在满足政府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施工图设计是否合理的选择绿色建筑设计项,做到实用、合理;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的最新要求及相关审查工作内容;
(4)审查建筑物周边的市政设施工程、防洪工程、绿化、标识系统等的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确保设计图纸的完整性以及各专业的配套、协调及施工的可能性,配合做好外部条件的衔接,认真落实环保、消防等部门的要求,减少施工阶段产生工程变更的可能性;
(5)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6)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必须完成的工作内容;
(7)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及红线外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详细勘察及物探的成果的审查;
(8)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相关市政公共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审查,包括且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含基坑及边坡支护)、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机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防雷工程、景观、人防工程、标志标识设计;
(9)属于本项目所需,但又处于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含道路、外供水、外排水、外供电、燃气等)的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管线综合等审查。
(10)防雷、节能、消防、人防、BIM等专项施工图审查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审查,已含在施工图审查范围内;
(1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管线迁改等前期内容的设计审查;
(12)对各阶段的设计图纸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及优化方案,对本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提出专业意见及优化建议。对有关工程设计问题提出咨询和专业性意见,对环境影响、风险分析等各方面做出独立的、公正的、综合性的咨询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13)招标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其他技术文件),若相关本地主管部门有另外指定审查要求的,中标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必须按照配合执行并支付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全部含在施工图审查费内,招标方不再另外支付。
2.2.3最高投标限价:115791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如为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库中的在册人员。
3.4.5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公告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1年4月16日0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1年5月7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止。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7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1年5月7日10时45分至2021年5月7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11时00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
招 标 人: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万胜广场A座6楼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05
邮 编:510220
邮 编:510130
联系人:史工
联系人:邓小文
电话:020-83158487
电话:020-8354170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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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dengxwgz@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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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17楼(建设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
A座6楼
监督电话:020-83158469
电话:020- 8315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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