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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漏水整治等修缮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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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漏水整治等修缮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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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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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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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办公楼漏水整治等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时间:2021-11-03 08:48:00字体显示:大 中 小
1.竞争性谈判概况
机关办公楼漏水整治等修缮工程已由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榕路养[2021]142号文批复,已具备建设条件。根据《福州市公路局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施工单位,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大楼
2.2 建设规模:天棚漏水处拆除天棚装饰层及乳胶漆455.043㎡,高压注浆840针,车棚漏水更换屋面板174㎡等。
2.3 项目工期: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 竞争性谈判范围: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漏水整治等修缮。
2.5 质量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8)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按照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桥隧中心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竞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 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工程竞争性谈判最高控制价及工程费用支付:
4.1 工程竞争性谈判最高控制价200967元(其中暂定金10000元)。
4.2 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下浮率必须在0~5%之间(包含0%及5%),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3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以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复的决算建安费和竞标人的报价下浮率支付工程费用。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竞标人,请于2021年11月 3 日至2021年11月 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桥隧中心工程科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相关资料。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8日9 时3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桥隧中心,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标书。
6.2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正本一份。谈判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的公章,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6.3 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竞标人递交文件内容
(1)竞争性谈判投标承诺函;
(2)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3)竞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报价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若有);
(6)提供竞标人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复印件。
以上投标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7.报价要求
7.1 竞标人在竞争性谈判报价下浮率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下浮率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7.2 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下浮率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评标办法:
8.1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人以报价下浮率最大者中选;
8.2 若出现下浮率相同,以竞标人资质等级高的中选;若竞标人的报价下浮率及资质等级均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
8.3 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9.监督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桥隧中心纪检员。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桥隧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桥隧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28号
邮编: 350002
联系人:檀工
电话: 1355915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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