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电缆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弥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青州市弥河镇弱电整治项目(衔接推进区项目4)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弥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青州市弥河镇弱电整治项目(衔接推进区项目4)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5-27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弥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青州市弥河镇弱电整治项目(衔接推进区项目4),招标人为青州市弥河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州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215.863776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

建设规模:主要对下黄山村、赤涧村等9个村的弱电进行整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

4.2地点及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建设工程”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4.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程序:

4.3.1注册信息: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青州市”。

4.3.2上传证件: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陆,投标企业请选择“交易乙方”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4.3.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

4.3.4投标确认并生成子账号:投标人从“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陆,招标文件获取流程:招标公告—建设工程业务—文件下载;生成子账号:我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流程—缴纳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所投每个标段子账号均需单独生成,请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泄露),也可用手机扫描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左侧二维码,下载“交易通APP(新版)”,使用手机填写投标确认信息。4.3.5证金缴纳(退款)情况查询:开标前,投标单位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登陆交易系统在“工程业务”—“保证金缴纳退回查询”中,点击相应标段的“查询”按钮,可查看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缴纳(退款)成功。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解答”。

售价:0元。

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

地点: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在会员系统内自行解密,投标人无需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证件,无需到达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

5.2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大厅地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6.其他补充事宜



6.3投标人资格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6.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电子化工作须知》和《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手册)》,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请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及时下载更新最新版新点驱动,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招投标业务。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咨询。

6.5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后自行在系统内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担。

6.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评标结束之前保持联系畅通,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联系不到而引起开评标不畅的,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身承担。

6.7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州市弥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青州市弥河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孙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淄博恒亿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州市青棹科技大厦1318室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5763670880

淄博恒亿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7日

初稿-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弥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青州市弥河镇弱电整治项目招标文件(1)(1).pdf

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清单、图纸.rar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江苏省太湖科技产业园玉环路及东园路给水管道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省惠州市国土资源局饭堂劳务采购项目招标失败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四川省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福建省大田县太华万湖小学综合楼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浙江省桐庐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实训教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多媒体设备采购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张家口甘子堡青铜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公开招标废标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省龙岗区年政府投资项目深圳书城龙岗城概算协助审核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北省空气采样报警探测系统采购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内蒙古宁城县小城子镇人民政府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中国交通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电缆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