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60万元(含)以上;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二)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以及质量、环境、安全、计量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文件(气体凭证运输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特殊行业生产、经营的各类许可证书,以及授权代理证书等文件。
(四)生产装备、技术开发能力、经营状况和售后服务等达到具体采购物资类别所需要的供应商管理要求。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八)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十一)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质量及技术指标:具有生产经营相关产品良好的经验,在相关货物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严格按照使用方提供的图纸和相关要求加工制造,满足现场使用要求,质保期一年。
2、交货地点及期限:山钢钢铁集团日照精品基地。
3、结算及付款方式:1)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气体结算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货到付款,现汇支付。
2)每月25日前,买卖双方核对当月供气量,并办理确认手续;
3)卖方于下月14日前,根据双方确认的供气数量和采购价格计算上月供应气体的价款并将上月供应气体的价款报买方审核批准。买方收到卖方报送的价款后7日内予以批准;卖方在买方批准后按照批准的价款以万元为单位取整数开具发票交买方挂账,不足万元部分下次开具发票时开具。
4)第三个月25日前买方按照已挂账的用气量价款发票支付第一个月的供气量价款(不足万元部分除外)。
4、评标方式:合理低价法
5、投标说明:报价符合市场,严禁恶意低价报价,如中标不履行合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书面警告和取消供应商资格的处罚。卖方接到买方的供气要求需按买方要求及时响应(一个工作日内送气),如因卖方供气不及时影响买方生产,买方在结算时将根据生产损失相应扣除卖方货款。
6、验收方法:1)卖方在每次送货时提供生产厂家随车本批次检测报告,卖方自身检测报告。卖方将车内合格气体分析质检报告(生产厂家和卖方检测)交给买方。当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时,买方有权拒绝收货。双方有异议时应寻求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
2)买方在接到卖方质检报告,并确认送货数量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在确认后签字,一份存买方,两份存卖方(其中一份付款时随发票提供给买方)。
3)卖方对所送往买方的产品质量负责,对检测报告负责。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气体,买方有权拒付货款。卖方应保证提供合格气体进行换货处理。同时对抽查出的不合格气体,在结算时将进行十倍货款的罚款处理。
4)买方应在货到当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在当天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当日内答复,如正常供气状态下,双方代表分别在对方的《气瓶来往凭证》上记录提气数量、累计数和回收空瓶数量、欠瓶数量等内容且经办人签名(买卖双方签收人分别由双方出具委托书给对方),以确认该单笔业务双方己签收。
7、此标段有效期:2020年11月30日到2021年11月30日。
8、关于标书费的说明:
该项目标书费100元,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于资格预审后将标书费汇入以下账户:
莱芜钢铁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莱芜钢铁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71200664447913X
地址、电话:济南市钢城区南岭大街一号 0531-76820208
开户行及帐号:莱商银行钢城支行803013901421004392
打款必须公对公,打款后,复印打款凭条,凭条复印件写清楚网上招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将此凭条扫描件发送给:艾延丽 15689494296。
标书费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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