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2022年度平阳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平阳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CG210104001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平阳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1-2022年度平阳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响应方为一、二类维修供应商(4S店)优惠率(含材料费、工时费)≥15%,响应方为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优惠率(含材料费、工时费)≥30%,响应方为三类维修供应商(快修、汽车美容装潢)优惠率(含材料费、工时费)≥30%。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一、二类维修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等。三类维修供应商应提供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其他要求见采购文件。备注:1、承诺优惠率是指响应产品的优惠率,“市场价×(1-优惠率)”为该响应方的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采购时实际的市场价格、产品优惠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响应方优惠率不得低于给予其他客户维修的优惠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优惠率。2、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当年度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平阳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维修服务纳入定点范围,本项目适用于小型车辆、未作特殊维修要求的大中型客车和特种车的维修服务,不包括摩托车的维修服务、新车质保期内的维保和维修、保险公司出险的车辆维修、异地维修等特殊情况。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平阳县财政局
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财政局办公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8-88115
质疑联系人: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888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嘉园
传真:0577-63193010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193038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38685837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附件:
2021-2022年度平阳县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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