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需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②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或建安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牵头单位委派项目负责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路桥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选取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选取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被选取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被选取单位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6、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5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投标人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涉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正在被调查的企业投标(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成员) 备注:第5、6条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