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完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法规范行使出资人权利的要求,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关键作用。我局拟开展广州开发区区属国企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建设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现就该工作公开询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
广州开发区区属国企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建设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项目
二、采购预算
(一)建库费用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含税)。
(二)建库后3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日常维护管理费用8万元以内(含8万元)(含税)。
三、资金
财政资金
四、履行期限
(一)专家库建设。1个月(2021年5-6月)
(二)专家库日常维护管理。(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五、项目内容
(一)征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类、法律类、科研机构或高校学者类、企业高管类、专业行业类等专家入库。
(二)汇总并审核申请入库的申请人信息,并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三)进行专家评审。根据专业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分组,并组织同类型的专家对分组申请人进行评审考核。编制专家评分表并进行打分,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后联系确认。
(四)信息采集录入。入库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名单确定后,向拟入库兼职外部董事申请人收集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职称、执业资格、专业、联系方式、单位、地区、简历(该专家所擅长的专业等信息)、信用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专家评审分数等信息并将信息进行整理,建立专家个人电子信息档案。
(五)发放入库证书。兼职外部董事申请人通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且完成信息采集,确认为入库专家人选后,对专家发放入库证书。入库专家人数不少于50人。
(六)日常维护管理。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建库后3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入库专家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复核,按规定程序适时征集、筛选、评审、更新专家库的专家人选。
六、基本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开展本项目研究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以及承接专家库建设工作项目的经验;
4.具有开展本项目业务相关的有效资质。
(二)报价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金额、服务方案、公司简介、近2年承接与本公告相关的主要项目。
附件材料: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一证一码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2.报价金额应同时进行小写和大写,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报价页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注明联系人姓名及通讯方式;
5.报价表装订在项目建议书最后一页;
6.报价函原则上控制在12页以内,双面,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刻光盘)。
七、报价要求
报价时间:报价文件(纸质材料+光盘)请于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3日上班时间提交,逾期不予接受。
提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406室。
报送资料时需提交的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实。
八、确定成交单位
我局评审小组对各报价单位资料从单位资质、业务开展情况、项目方案、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服务承接单位,并将结果通知入选服务单位。所有报价材料由我局归档,不予退回。
联系人:宋睿,电话:020-31703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