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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苏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方案编制及相关工作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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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苏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方案编制及相关工作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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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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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1 17: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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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方案编制及相关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采购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1-Y-C-016-00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方案编制及相关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方案编制及相关工作。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述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工业园区绿色发展,强化园区减污降碳、源头治理,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苏州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实施限值限量管理,并于5月8日召开了试点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园区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确保园区及其周边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项目目标和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根据限值限量工作要求,需委托第三方编制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基准年、管控范围、企业名单、管控因子、数据和核算方法,进行数据采集和资料调查,核算批准排放总量红线和初始(基准)限值,制定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案,最后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工作方案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方案组织实施。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苏州大市范围内)。
(4)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12小时免费服务热线,对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5)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磋商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 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 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采购人年度工作计划,故开展此项目采购活动。
3、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8楼。
联系方式:电话0512-66680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赵磊。
电话:0512-66680880。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俞吉、陈晓梦、周昀烨。
电话:0512-62826523。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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