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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叶县2020年任店镇久星科技园产业配套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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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叶县2020年任店镇久星科技园产业配套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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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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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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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叶县2020年任店镇久星科技园产业配套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叶县2020年任店镇久星科技园产业配套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www.pdsggzy.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9时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C2021-10-31-787
2.项目名称: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叶县2020年任店镇久星科技园产业配套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1
一
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叶县2020年任店镇久星科技园产业配套项目
613434.04
613434.04
5.采购需求:
5.1项目地点:叶县
5.2建设规模:久星科技园内道路建设。
5.3采购范围:久星科技园内道路建设的施工。
5.4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企业正式员工;
3.5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取消磋商资格(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采用资格后审。
注: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并加盖单位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日00时00分整至2021年11月11日23时59分整(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日24时)。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3.方式:在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自行下载EGP版采购文件,纸质采购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4.售价:0元。
5.其他: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采购文件下载、保证金缴纳和绑定、响应文件上传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采购文件、无法上传响应文件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保证金允许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供应商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保函申请”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9时40分(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2日9时40分(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www.pdsggzy.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顶山市叶县郑水线北50米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937572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凤凰路市第三人民医院向西1000米路南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方式:0375-2288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先生
电话:18937588700
温馨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不用提交纸质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响应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3.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各标包(段)的采购文件,按标包(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包(段)分别提交。
5.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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