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原县北任社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兴工西街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行政区域
德州市
公告时间
2016年08月24日 11: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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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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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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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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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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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采购单位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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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平原县北任社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兴工西街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名 称: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刘先生电 话:0534-8151757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电 话:0534-2102912、18905349885
邮 箱:18605349787@163.com地 址:德州市三八中路冠达时代商务317室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原县北任社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兴工西街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SDTG-ZB-20160542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及标段情况
5.1、招标内容:平原县兴工西街道路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5.2、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标段
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元)
/
道路建设工程
1、投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13150597.40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
6.1、报名时间:2016年08月24日至2016年0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
6.2、报名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窗口(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6.3、报名资料: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资料要齐全包括所有变更等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新版);
(2)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报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资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无挂靠)承诺函》(提前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模版);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项目经理、授权代表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及近六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社保缴纳记录查询单(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号、缴纳期限等内容)。
(8)投标人在平原县有建设项目(含已建设完成的)的投标人须持有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投标人在平原县无建设项目的投标人需在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
(9)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前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模版);
(11)省外进鲁建筑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用户并公示的网上公示截图(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12)已办理新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通过证书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查询,复印件必须盖企业红章。
6.4、报名方式: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窗口(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进行现场报名。
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手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8月24日至2016年0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
7.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窗口(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7.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7.4、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14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监督单位
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42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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