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1-0355惠东县吉隆河(圩镇段)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1-0355惠东县吉隆河(圩镇段)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2-0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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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惠东县吉隆河(圩镇段)治理工程已经惠州市水利局以惠水规建【2020】72号批准建设,及惠东发改【2020】140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惠东县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惠东县吉隆河(圩镇段)治理工程
2.2招标人:惠东县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东县
2.4工程造价:财政审定预算金额为9269287.92元(其中建安工程部分9082485.29元,水土保持部分186802.63元)
2.5工程概况:惠东县吉隆河(圩镇段)治理工程治理河长7.60km,清淤疏浚河道5.70km,新建护岸1.59km,新建排水涵1座,跨河建设汀步1座,新建村民休闲广场(景观节点)1处及人行碧道0.47km。
2.6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清淤疏浚、护岸等工程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7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施工计划总工期12个月;
2.8资金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4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按照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要求,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4.3安全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类别为其他安全或其他安全(水利)或注册类别为其他安全(不含消防安全)。
3.4.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5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水利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测量技术人员1人,须具有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园林绿化负责人1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中级或以上绿化工或花卉工1名(技术工人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地址);
3.4.6上述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投标企业近3个月(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查询网址,且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必须按一人一岗配置),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为正值(以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6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公开招标中标金额900万元或以上并完成河道整治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和拟派人员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园林绿化人员除外),凡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2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通报禁止投标;
3.7.3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如有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不应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3.8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招标公告第4.2条所要求提交的投标登记的资料于2021年2月4日至2月10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11室)办理投标登记,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4.2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投标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类)复印件;
(4)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①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②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
③安全负责人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⑤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提供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复印件;水利造价工程师提供《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测量技术人员提供测量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财务负责人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园林绿化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中级或以上绿化工或花卉工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技术工人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地址);
⑥上述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投标企业近3个月(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查询网址。
(5)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为正值(以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为准)。
(6)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公开招标中标金额900万元或以上并完成河道整治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7)投标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的含查询网址的网页截图(园林绿化人员除外),凡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通报禁止投标的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
(9)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
(10)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材料(附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1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可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ggzy.cn下载)。
以上(1)-(10)项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不予接受办理投标登记。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4.5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及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
5.2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东县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52-8821878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东县新平大道619-3号。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曾工
联系电话:0752-2843696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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