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大修项目材料采购(后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大修项目材料采购(后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5-05-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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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大修项目材料采购(后审)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G20250301-208-2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大修项目材料采购(后审)公开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银行贷款资金80%,自有资金2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大修项目材料采购(后审)公开招标
2.2项目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到货时间:2025-07-31
2.5到货地点: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 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 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二)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04月01日至今)同类(所投产品中任一产品)供货业绩一份。(注: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供货明细、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6日起至2025年06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一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招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田工:13404848714、李工:18519736657(周一至周五 8:30-18:00)
(2)投标人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蒙西电力投标人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蒙西电力投标人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5月26日~2025年06月17日上午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上午9:30
商务技术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7日上午9:30
商务技术解密时间:2025年06月17日上午9:30~2025年06月17日上午10:00
经济标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7日下午14:30
经济标解密时间:2025年06月17日下午14:30~2025年06月17日下午15:00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注:投标人需通过此路径“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价格文件解密”,查看最终经济标截标时间,并进行经济标解密操作。
如果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解密方式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根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货物招标采购不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通知》(内电物资〔2019〕26号)的要求,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按详见招标文件。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投标人诚信管理范围。
(3)场所服务费:
①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场所服务项目以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②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场所服务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发票:中标人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楼12号窗口开具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其他
(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2)汇款时请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场所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投标人诚信管理范围。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系人:梁秋娟、朱超
联系电话:0471-6943385
监督联系人:高亚男
监督电话:0471-694371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恒盛广场D座19楼1907室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杨小宇、何永昌、高嘉敏、郭佳、郑怀洲、赵勇、杨瑞虹、米永开、陈博伦、李伟
联系电话:0471-3977089
财务电话:0471-4960380
邮 箱:yewu1@zhjnm.cn
附件1:公告附表—采购明细表:详见系统
点击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导入IMPC包后,选择价格文件部分,点击编辑,进入到报价页面,行限价(万)字段可以查看到限价的明细,具体明细详见系统。
注:各供应商在投标过程填写报价时,需注意报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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