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应山城区防洪排涝通道(一期)总承包商品混凝土采购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应山城区防洪排涝通道(一期)总承包商品混凝土采购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5-2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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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应山城区防洪排涝通道(一期)总承包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商品混凝土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排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沿护城河现状河岸两侧空地、巷道及市政道路(广安路、环城东路)新建d600~d1000污水主干管4.5km,d200~d400支管8.5km及配套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同步拆除现状沿河截污干管6.6km并进行河道清淤。同时对护城河流域范围内的广源驾校、夏家槽坊、前进北路、环秀巷、许家井等5个社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智慧水务系统等。
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广安路和环城东路改造,设计标准均为双向两车道。广安路现状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km/h,改造范围北起于赵家巷(K0+000),向南经大邦路后,止于四贤路路口(K0+715)。规划红线宽24m,本次仅改造车行道路面部分,不改变现状道路红线,设计全长715m。环城东路为城市支路,改造范围西起于四贤路(K0+691.506),东至印台路(K1+435. 564),设计全长744. 058m,其道路红线宽12~21m,本次改造维持现状断面形式不变。交通工程本次设计主要在广安路、环城东路;照明工程、弱电工程及绿化工程设计仅在环城东路。
挡墙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科技西路新建挡墙和许家井桥下游拆除新建挡墙。科技西路挡墙形式为重力式,起止桩号为K2+320~K2+594,全长274m;许家井桥下游挡墙形式为衡重式,起止桩号为K5+860~K6+160,全长300m。
桥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6座小桥,其中1、3、5号桥桥宽5m,现浇钢筋混凝土实心板,10m跨径板厚0.55m;2、4号桥桥宽7.5m,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板,13m跨径板厚0.7m;6号桥桥宽7.5m,预制预应力16m矮T梁。
公司负责施工段为沿护城河(三环路至凤鸣路)两侧巷道空地新建污水主干管及支管等附属构筑物,同步拆除现状沿河截污干管;环城东路道排工程;科技西路挡墙工程;桥梁工程小桥6座等。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1 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应山城区防洪排涝通道(一期)总承包商品混凝土采购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1
商品混凝土
C15
m3
315
2
商品混凝土
C20,P6
m3
85
3
商品混凝土
C20
m3
8650
4
商品混凝土
C25,P6
m3
898
5
商品混凝土
C25
m3
898
6
商品混凝土
水下C30
m3
280
7
商品混凝土
C30
m3
1995
8
商品混凝土
C35,P6
m3
280
9
商品混凝土
C35
m3
50
10
商品混凝土
C40,P6
m3
50
11
商品混凝土
C40
m3
100
12
商品混凝土
C50
m3
180
2.3 供货起始时间:2025年5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广水市应山城区防洪排涝通道(一期)总承包施工现场。
2.5质量标准:符合GB14902《预拌混凝土》和GBJ107《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
2.6供货数量和时间:根据工程场地条件及施工特点,现场无法集中存放材料,材料需少量多次,依据项目进展情况按时供应,申请人需充分考虑现场条件、运输方式、运输次数等因素进行综合报价,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供应商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合同包,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采 购 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9层
邮编:430050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397111753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430071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13396124372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三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027-69578979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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