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方幼儿园地块土壤调查由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以mx202100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钟埭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安排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平湖市钟埭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西、福臻港南。招标范围:东方幼儿园地块土壤调查(土壤检测因子必须包含氡的检测),占地面积分别约17957.6平方米。
土壤初步调查服务周期:45日历天。
2.2工作内容:包括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及分析、初步采样布点方案制定、现场采样、样品检测(土壤检测因子必须包含氡的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调查报告编制等通过现场采样监测和勘察,了解土壤污染的范围、分布、污染程度,并对地块是否污染、是否需要开展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给出专业判断。
2.3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为14万元,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壤初步调查或详细调查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h.jxzbtb.cn/)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3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101632973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3月4日。招标人将于2021年3月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8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三路333号永兴大厦二楼205。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发布。
7.特别说明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人民币,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在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
帐号:201000000390746
6.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联系方式招标人:平湖市钟埭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321-327号
邮编:314200邮编:314200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3-85620077电话:0573-8566960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016329734@qq.com
附件:东方幼儿园块土壤调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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