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2-0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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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项目(原名“新会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核准〔2019〕3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20]43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25%为资本金,75%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路线起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迳口村,接江肇高速公路,经蓬江区杜阮镇,鹤山市共和镇,新会区大泽镇、会城街道、双水镇,终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崖南交贝石村,接西部沿海高速公路。
路线全长53.355km(不含互通立交虚交长度),设特大桥18471m/13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以下同),大桥7075m/20座,中桥318m/4座;设特长隧道3291.5m/1座(双洞平均长),中隧道969m/1座;设迳口(枢纽)、杜阮西、平岭(枢纽)、会城、七堡、小冈、朱村、龙头(枢纽)、富美、崖门、崖南(枢纽)共11处互通立交;设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
设计速度:120km/h(起点至苍山隧道段),100km/h(苍山隧道至终点段);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余桥涵、路基1/100;路基宽度:整体式34.5m,分离式17.0m;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服务期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名称
合同起讫桩号
里程
长度
招标范围
服务期
资质等级
环境保护监测及相关服务
K0+000~K54+036.484
(K31+870=K32+000)
53.906km
1、环境咨询工作;
2、环境监测工作;
3、环境验收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止。
具有环境保护部(或原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含交通运输类)。
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
1、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
2、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4、水土保持过程咨询工作。
同时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中附件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2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及相关服务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在本次招标中,投标人最多可对其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投标登记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登记申请表》,盖章后彩色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jzj90122@126.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上述投标登记申请资料(1份)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请自行致电招标代理进行投标登记确认及购买招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导致投标登记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所投标段分别填报资料并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缴费后以邮寄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招标人: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40号之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邮政编码:529101
邮政编码:510620
联系人:胡工
联系人:赵工、谢工
电话:0750-8220993
电话:020-87575800转826或802
传真:/
传真:020-87578002转82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bjzj90122@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日期:2021年2月4日
[1]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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