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毛纺厂-俞家浜西)
1号补遗书
一、项目名称: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毛纺厂-俞家浜西)
二、建设单位: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
三、代理公司: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四、补遗内容:
3.5
资格审查资料
第3.5.1项细化为: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并加盖单位章)。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
(1)项目经理:技术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双面复印)复印件。
(2)本项目不设项目总工,项目总工职责由项目经理承担。
(3)项目经理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部门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件)。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若以上材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含该系统水印的证明材料。
3.5.3“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部门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4) 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件。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含该系统水印的证明材料。
第3.5.5项细化为:
3.5.5近1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的,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实向招标人说明相关情况。
第3.5.8项细化为:
3.5.8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2、业绩附表详见附件
(十二)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是否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公开
备注
注:注:1.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要求的附件。
3、同时还须附: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③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④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以上材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有明确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的含该系统水印的证明材料。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其余不变
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
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招投标中心
2021年6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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