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镇高德畈村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
乡村振兴-虾稻基地建设项目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漕河镇高德畈村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虾稻基地建设项目经漕河镇高德畈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22186.49元;资金为项目资金400000元,村集体自筹资金22186.49元,招标人为漕河镇高德畈村民委员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交易,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的建设地点:漕河镇高德畈村。
2.2主要施工内容:5、6、7组虾稻基地生产用房钢构450平方米(含电力设备),硬化路310米*3米*0.2米。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项目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的人员)。
3.2本次招标采取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七位,则在开标前按照进场签到顺序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位投标人参与开标、评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条件:自然人携业绩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2交易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时间: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漕河镇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2楼)处获取交易文件。(报名只收取工本费)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漕河镇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3楼)。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9时30分止。
5.3开标时间:2021年4月23日9时30分。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221元整(大写:肆仟贰佰贰拾壹元整)。投标人的保证金需在2021年4月22日16:30时前转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视作无效投标),企业投标的需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转账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
户名: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账号:82010000003307356
6、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30%,2022年底付工程款30%,2023年付工程款30%,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余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漕河镇高德畈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高书记13872006091
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女士13872009309
蕲春县漕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高先生13409874398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713--7210917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13-7183597
详情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jy.qcztb.cn/ceinwz/indexhbhgqc.htm
招标人:漕河镇高德畈村民委员会
日期:2021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