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山亭区凤仪改造工程(砼欧式构件)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项目预算: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7.8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内容:后附项目资金:财政资金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国家要求,达到行业合格标准。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要求。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要求,达到行业合格标准。具体详见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等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供应商须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加分(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按照工期的要求,确保按时完工。7、工期:按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8、项目验收标准: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实质性验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执行国家政策,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环保节能产品等政策性加分。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4-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亭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地址:山亭区玄武北路
联系人:时主任联系方式:0632881289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枣庄山亭府前东路6山亭市民中心
联系人:翟经理联系方式:0632-883686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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