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825321-3/2025-00056
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东方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5年05月15日11:17
名称:东方市公安局2024年度财政协助纪委监察办案经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无
主题词:无
东方市公安局2024年度财政协助纪委监察办案经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了加强经费的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东方市财政局文件(东财[2017]264号文)《东方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运行跟踪及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查工作。现将监管陪护大队协助纪委监察办案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全局共设44个机构,其中5个综合管理机构、18个执法勤务机构、18个派出所、3个监所,局领导职数6名,即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
主要职责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监管陪护大队协助纪委监察办案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2024年监管陪护大队协助纪委监察办案经费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绩效目标
绩效标准
优
良
中
差
产出指标
协助纪委监察办案经费
3
3
2
1
0
成效指标
完成率
≧100%
≧95%
80%-94%
70%-80%
70%以下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在留置场所开展监管陪护工作、对留置对象实施相关法律措施,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协助纪委监委办案。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项目“协助纪委监察办案经费”143.9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东方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和会计管理中心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资金主要于市本级政府投资。
(一)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资金已到位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已完成,并按照年度经费支出143.9万元,执行率100%。
(三)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财政资金统一由财政专库管理,并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进行账务处理,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相关支出已按照财政的要求进行了会计核算程序。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完成特殊执勤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协助纪委监察办案经费的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费用支出均由监管陪护大队专门负责向市局警务保障室申报,费用支出处于公平、公正、公开。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日,2024年度协助纪委监察办案经费计划到位资金143.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3.9万元,已支出财政资金143.9万元。综上,项目的到位资金及使用控制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日,2024年度协助纪委监察办案经费项目计划到位资金143.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3.9万元,已支出财政资金143.9万元。综上,该项目的使用资金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该项目均按照专款专用支出,执行率100%。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已完成进度的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为了加大反腐工作力度,震慑腐败的土壤滋生,塑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充分发挥监管陪护工作的作用,确保监察委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加强与省、市监察委的协同配合,为监察委办案顺利开展,更好的提供执法执勤安全保障。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4年,按照年度经费安排,完成特殊执勤费、差旅费等协助纪委监察办案经费的支出143.9万元,执行率100%。
东方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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