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HBHJ2110-ZJK1-103
2.1.2工程名称:2021年桥西区公共厕所改造项目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桥西区全区21个公共厕所进行提升改造,达到二类标准以上,总改造面积为1240㎡。其中:桥西区城区提升改造4个公共厕所,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2016)二类标准以上,改造面积为290㎡;桥西区农村提升改造17个公共厕所,达到《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8353-2019)二类标准以上,改造面积为950㎡。
2.1.4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桥西区城区4个公共厕所,农村17个公共厕所。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1.6工期要求: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月内完工。
2.1.7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2021年桥西区公共厕所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货物采购等实行全过程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或会计报表附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及2020年至今任意月份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及2020年至今任意月份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及2020年至今任意月份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7)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