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宁波卷烟厂真空回潮系统委外维保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密封投标。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
一、招标编号:0625-20105733
二、招标内容:
标段 | 名称 | 数量 | 简要要求 |
1 | 宁波卷烟厂真空回潮系统委外维保项目 | 1批 | 对宁波卷烟厂一套真空回潮系统进行维保,保证真空回潮系统正常、连续地生产运行。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三、招标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代理: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真空回潮设备或配套辅联设备的合同(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以及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含)前无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投标报名信息表
2、介绍信或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购买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后审评审依据。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止,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8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 ,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为: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412开标厅(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2室),投标人必须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山南路77号
招标代理: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邮 编:310003
联 系 人:肖云忠
电 话:0571-85860239
传 真:0571-85860230
E-Mail:allan_xiao@163.com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帐户
开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市工商银行武林支行
帐 号:1202021209006759843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571-85860230),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allan_xiao@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传真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宁波卷烟厂真空回潮系统委外维保项目采购(招标编号:0625-20105733) 投标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纳税人识别号 | |
账号 | |
要求开具发票的形式 | 增值税普通发票 或 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选一)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特此公告。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