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D3206930324000015 | 项目名称 | 惠丽路南侧滨河小游园(含河道)工程 |
标段编号 | D3206930324000015001001 | 标段名称 | 惠丽路南侧滨河小游园(含河道)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惠丽路南侧滨河小游园(含河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丽路南侧滨河小游园(含河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开发行审投资【2021】13号。项目业主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开发区
2.1.2合同估算价:本工程位于惠丽路以南,占地总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投资估算约人民币690万元。
2.1.3工期要求:2021年 6月至2021年 12 月;工期:180日历天,2021年12月30日前须完工。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已充分考虑天气因素(含雾霾停工),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不得以因天气原因停工提出工期顺延或索赔。
2.1.4 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
R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 10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6月10 日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王
曦
电 话: 电 话:0513-8901063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719521410@qq.com
2021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