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海安市财政局委托,对其所需的海安市国有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M3206210336000581
海安市国有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附件,供下载,请仔细研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磋商公告期限:2021年6月5日起 2021年6月14日。
六、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磋商文件获取
1、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
2、发布媒体及下载网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09:0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4楼会议室(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九、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十、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方面:海安市财政局,联系人:杨朝霞,联系电话:0513-88859859。谈判主持单位: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谭勇,联系电话:13773755882。
十一、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海安市财政局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