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570 | 项目名称 | 张謇企业家学院实训基地改造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570001001 | 标段名称 | 张謇企业家学院实训基地改造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 |
工程类型 | | | |
张謇企业家学院实训基地改造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謇企业家学院实训基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唐闸古镇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南市街25号
2.1.2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16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5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1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本项目需在2021年7月15日前竣工交付。
2.1.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②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对原有建筑加固,同时进行室内装修、室外配套、绿化和弱电智能化等相关配套改造,将其建设成张謇企业家学院实训基地,房屋建筑、配套、供配电等设计、采购、施工等,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内容:中标后承担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编制符合南通市规定的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以及竣工图;供配电设计;还包括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专人确保设计各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
2.采购、施工内容:中标后承担本标段招标范围内所有的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的勘察、设计、采购、供货、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决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设计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本项目总项目负责人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为单位的正式职工。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施工: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万平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非住宅楼)。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设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万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负责人(非住宅楼)。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若上述资料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自 2017 年 01 月 01 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20年 09 月 01 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方。其中施工单位不得超过 1 家,设计单位不得超过 1 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自行协商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f)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内部的资金结算支付比例由联合体内部协议确定,与招标人无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12月4 日至 2021年 1月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1 月 6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唐闸古镇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唐闸西市街99号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层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程碧瑶 |
电话: | 18019656668 | 电话: | 18051668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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